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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律师解析房屋交付时业主都有哪些权利

日期:2012-05-04 来源: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:未知 阅读:243次 [字体: ] 背景色:        

一.收房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?两书一表是必须的条件吗?

房产律师答:收房时主要应注意:

 1、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对照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。

2、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。 

3、验房程序完成确认无问题后才可领取钥匙。 

4、领取钥匙后再办理物业交付手续。 

5、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,要以书面形式取得开发商的签字及盖章,并注意保留好证据,在问题未解决前,不要领取钥匙。 

二.开发商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收房吗?收后会有那些损失?

房产律师答: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,该房屋并不具备合法交付的条件,如坚持收房,则会丧失追索开发商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的前提,也会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损害时,不得不承担部分损失 

三.开发商要我们在收房时先缴纳契税及公共维修基金,如果不交不给钥匙收房。开发商这样做违法吗?我们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?有法可依吗? 


房地产律师答: 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都是在办理产权时才交纳的,不应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条件,您有权拒绝此不合法要求,并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,如开发商拒绝交付钥匙,则因此延误的时间,开发商应按买卖合同的规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

四.如果交房时间延迟业主应该采取什么措施?

律师答: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

五.请问交房的时间与收房的时间是否一致?是以开发商通知的时间为准,还是以拿到钥匙的时间为准?

律师答:交房时间准确定义应为房屋的交付时间,这在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,而业主前往收房的时间是实际的房屋交付时间,也就是领取房屋钥匙的时间。二者一般不一致,实际交付时间比约定交付时间一般要晚,而开发商只要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前发出了交付通知,并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,即可视为开发商履行了房屋交付的义务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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