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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及哪些情况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

日期:2012-04-26 来源: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网 作者:佚名 阅读:214次 [字体: ] 背景色:        

1.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如何?

房产纠纷律师解析:土地使用费依据土地等级和类别,按《甲种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》或《乙种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》计征;如属临时用地的,按《临时(短期)地租标准》计征。

2.有哪些情况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?

房产纠纷律师解析:根据《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》的规定,下列用地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:(一)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 部队以及个人使用的非营利性用地;(二)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用地;(三)公园、名胜古迹、宗教寺庙的非营利性用地;(四)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林场、铁路路基、公路路基、电力走廊用地;(五)农村直接用于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的生产用地;(六)按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免缴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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